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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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恒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大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613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大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单位的相关合法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大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应等值财产。 四、本案执行费820元由被执行人大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