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鄢陵县五彩大地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上海华杰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29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鄢陵县五彩大地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红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华杰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志恒,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0)沪0120民初151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盛萍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林通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