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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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宁夏茗廉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00元,减半收取7100元,由上诉人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