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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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德才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州德才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2.5倍自2019年1月25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再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2.5倍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9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85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