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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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镇海大街以北、海惠路以东【潍国用(2013)第××号】土地的使用权及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镇海大街9号1号车间1号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归买受人李国

亭(身份证号码:××)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李国亭之日起转移。

二、买受人李国亭(身份证号码:××)可持本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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