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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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口众鑫伟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崇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口市崇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679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860元,由申请人张家口众鑫伟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