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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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事宜其他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共计580877.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09元,减半收取4854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