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事宜其他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损失费等共计580877.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09元,减半收取4854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4-13
发布日期 2020-05-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