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华润景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2019)宁0502民初3416号民事判决;

二、***与华润房地产公司于2018年8月2日签订的两份《某云城公寓认购合同》无效;

三、华润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退还购房款15.20万元,并赔偿***损失152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540元,减半收取17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0元,合计1950元,均由上诉人宁夏华润景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3-18
发布日期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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