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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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东泰铸业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四川汉都铁路实业开发集团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法院 | 资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散四川东泰铸业有限公司。 案件受理费1088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四川东泰铸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四川汉都铁路实业开发集团公司已预交,被告四川东泰铸业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原告四川汉都铁路实业开发集团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