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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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金源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资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025民初47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四川金源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殷学文,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四川金源建设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