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公司撤回对被上诉人灵璧县安达小车出租有限公司、***的上诉; 二、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按本院(2019)皖13民终32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 三、被上诉人灵璧县安达小车出租有限公司、***按一审判决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按本院(2019)皖13民终32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