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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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众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2019)冀1181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2019)冀1181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驳回河北众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98元,由河北众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23元,由冀州冀新医院负担9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96元,由冀州冀新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