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牡丹江大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顺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密山市人民法院(2019)黑0382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密山市人民法院(2019)黑0382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牡丹江大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购房款115000元、利息1320104元,合计12820104元;

三、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牡丹江大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返还上诉人***购房款及给付利息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一审案件受理费7815元,由***负担4951元,由牡丹江大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64。二审案件受理费5284元,由上诉人***负担4389元,***负担8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10
发布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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