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信阳淮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息县自然资源局对信阳淮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2019〕SM-6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一项、第三项:一、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由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并对你单位处以罚款3000元人民币(按非法占用其它土地每平方米3元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5-8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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