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信阳淮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息县自然资源局对信阳淮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2019〕SM-6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一项、第三项:一、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由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并对你单位处以罚款3000元人民币(按非法占用其它土地每平方米3元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5-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