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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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 吉安市青原区卓杰电器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吉安市青原区卓杰电器商行、***、***的银行存款245万元或查封、扣押三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