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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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蚌埠蓝图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共计110000元; 二、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320849元; 三、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返还被告蚌埠蓝图运输有限公司垫付款3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99元,由原告***、***、***、***、***、***负担190元,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负担36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