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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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18)赣0602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欠款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损失人民币3625元,合计人民币203625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0月6日,之后的利息以欠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欠款还清为止)。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354元、保全费17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54元,合计10478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3-31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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