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火车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541.47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