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源县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新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红旗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18元,减半后实际收取809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