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山西华科种业有限公司 山西金星镁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执行经过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科种业有限公司,山西金星镁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0369724.93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