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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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五河县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2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盛某1各项损失合计79670.65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盛某1各项损失合计185898.17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1878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负担878元,***负担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盛某1负担100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河支公司负担200元,由***负担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