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全椒华晟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全椒华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脚手架租赁合同》及《脚手架租赁补充协议》; 二、被告全椒华晟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 内支付原告***租金13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8250元,由被告全椒华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