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支付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上述票据所载明的款项计人民币贰万元整。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