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兴化市双昇不锈钢制品厂
天长市江南特种高温合金钢管仪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兴化市双昇不锈钢制品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原告兴化市双昇不锈钢制品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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