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国润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新力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合肥国润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92524元[其中支付货款416488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38364元(以45539.2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日起,以370948.8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均暂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8658元(暂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6672元、案件受理费8881元、保全费3061元、公告费4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