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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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存款扣划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市分行东风大街分理处,户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账号:62×××62〉。详见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二、查封、扣押、冻结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涉及提取款项至本院的,本院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同本裁定第一项,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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