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纠纷
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借款本金298708.99元及利息、违约金(截至2019年11月5日为10618.73元,自2019年11月6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按合同约定计算,以月利率2%为限)。

申请费198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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