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长市恒升电工线材有限公司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位于天长市城北街道旧改四期门面坐西向东,由北向南第四、五两间【房地权天交(2000)字第111号】房地产所有权归买受人周永春(***)所有,上述房地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周永春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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