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2020终1135(利登福商贸公司-超群食品武汉公司)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超群食品(武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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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利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山东利登福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24元,由上诉人山东利登福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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