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2020终1135(利登福商贸公司-超群食品武汉公司)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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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24元,由上诉人山东利登福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