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 京山鸿达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京山鸿达工贸有限公司、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76070元到期货款; 二、查封***所有的豫R×××**号车辆。 保全期限为一年,申请人可以在本裁定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