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群翔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新乐市广浩水暖经销处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投资纠纷
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新乐市广浩水暖经销处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计25.0元(实收部分),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6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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