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锦奇食品有限公司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12民初1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一审法院退还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省锦奇食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二审法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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