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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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市红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向原告广州市红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费及车船税6342.64元、2019年度服务费720元及滞纳金(该滞纳金以7062.64元为本金,自2019年12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计付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红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直接向原告给付,本院不予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