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支行 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终2040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333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变更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333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16017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304元、保全费1855元,由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4295.40元,***负担2863.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04元,由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3182.40元,***负担2121.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