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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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终2040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333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变更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333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16017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304元、保全费1855元,由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4295.40元,***负担2863.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04元,由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3182.40元,***负担2121.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6
发布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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