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赔偿款183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1元,由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负担7元,由被告***负担13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7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