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吉润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812元,公告费800元,由原告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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