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吉润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812元,公告费800元,由原告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