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港隆一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省合同法研究会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对被告东港隆一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90元退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9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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