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阳福瑞康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星华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2018)鲁0682民初425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星华食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4-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