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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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清徐县桃源汽贸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公司在机动车商业保险范围内支付***医疗费100000元,该款支付至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市北城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9-23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