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长春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农安全元素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长春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再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和本院(2018)吉01民再28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对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97号土地(宗地号46-6-1)及地上物长春市金属材料总公司集资建设的七层楼房中一楼900平方米房屋的查封,并停止对该土地和房屋执行;

三、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7806.00元,由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自负担890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8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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