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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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桐庐瑞银贸易有限公司 洪泽县金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苏0813执949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如再次申请执行,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