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丘市建业商砼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4民终131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商丘市建业商砼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石新闯,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商丘市建业商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2019)豫1403民初86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20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