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信阳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信阳鑫和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亿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物土地坐落为北京市丰台区看丹村南杨树庄102号现状工业用地和房屋坐落为北京市丰台区看丹村南杨树庄102号的房屋。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4-23
发布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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