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乐清市五洲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 五洲国际(乐清)电工电气城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176元,由原告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