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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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宿州市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宿州市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所有的(写明财产方位、数量)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的财产损失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冻结本条不要) 三、查封(冻结)期限为(写明时限)。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