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隆化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市孔氏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承德市孔氏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37元(已减半),本院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