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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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梅州市新南电器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毅华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粤1403执427号 申请人:梅州市新南电器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裕安3号。 被执行人:梅州市梅县区毅华电器有限公司,地址: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和安花园01栋1-6号。 被执行人:***,男,汉族。 被执行人:***,女,汉族。 我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执行的(2019)粤1403执427号,按照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9年6月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