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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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本金1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用2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1.1万元; 三、被告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及费用向原告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原告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吉林合隆北斗科技小镇有限公司、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