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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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重科工矿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钟自然资规执罚[201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其中: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5084.65平方米土地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给钟祥市冷水镇泰山村村民委员会;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084.6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由钟祥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