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491民初2383号 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传香,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焦书文,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 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诉讼立案前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亦表示不会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德州润协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文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王梅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